多年来,容城供电公司一直沿用先用电后交费的供用电方式,这种方式造成了一些陈欠电费难以收回,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为提高电费收取水平,有效降低电费收取风险,该公司从今年3月份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购电制”。
根据推行范围,确定推行方式,坚持“抓难、抓大、有效避险”的原则,快速推进。对不同用电客户的类别、负荷大小、用电特点等具体情况,采用协议购电、预交电费和安装预购装置等方式计收电费。通过“购电制”的推行有效规避了电费回收奉献,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同时也为实现阶梯电价、峰谷分时电价提供条件,为“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此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行。(张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