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6月12日,我公司组织宣传队,联合容城县安监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卫生局、质监局等行政单位在县电影院路口设立宣传台,围绕“农村安全用电”和“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为主题,利用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彩色宣传页、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手册等形式,对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农村安全用电知识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发放了《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资料,共计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理念、法制观念,营造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孟令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