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更好的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12月3日,赵县供电公司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委员会对集体合同及两个副本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工会权利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职工权利和义务履行情况,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职工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等劳动制度落实情况。
职工劳动报酬、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职工社会保险和福利履行情况,劳动安全与卫生履行情况,教育和培训落实情况,劳动纪律和奖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内容。
通过检查,有效地保障了《集体合同》各项条款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侯西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