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供电公司获评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 2014-12-11 09:23:25 责任编辑:陈玉

    12月9日,从省会文明办和县委宣传部获悉,国网灵寿县供电公司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公司连续7届14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公司秉承科学发展理念,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公司“两个转变”的重要载体,坚持融入中心、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该公司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战略目标,着力抓班子、带队伍、出业绩,大力实施企业文化落实工程,积极践行“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共产党员服务队的先锋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献计出力,全力打造公司服务品牌,扎实有效地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化公司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单文忠 郝龙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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