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斌:用心呵护企业发展的“法律卫士”

来源:  2015-05-29 16:04:31  责任编辑:赵墨

    他,潇洒文静的外表透露着干练,敏锐的目光凝聚着正义;他虽不是人民法官,却已是一名有着二十几年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他对法一网情深,以平凡的工作经历和独特的管理视角,触摸着依法治企的强劲律动,用心呵护着企业健康成长。他就是国网河北武安市供电公司法律顾问宋维斌。

    与法结缘 真抓实干

    宋维斌出生于河北省武安市一个农民家庭,自幼深受父母言传身教的影响,造就了他正气凛然、刚正不阿的性格。1993年,在一次触电赔偿纠纷案件庭审是,他看到律师之间关于举证责任分配、无过错责任、电力线路保护区等的精彩辩论,深深地拨动着他的心弦,于是他暗下决心,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发誓要为供电企业发展做贡献。从此,他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不缘。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参加过成千上万人的司法考试大军,也常赴法院协助陪审各类案件,长期学法、用法的艰辛之路让他储备了渊博的法学功底,具备了以法律的视角审视如何规避企业法律风险、如何推进依法治企等问题的能力。2005年4月,他被武安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第一批“武安市人民陪审员”并作为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2006年9月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被公司聘任为企业法律顾问。

    在工作中,他不断加强企业内外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案例教育以及电力设施保护法、反窃电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及广大群众和用户保护电力设施和依法合规用电的意识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生活中,他还不断向身边的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办事,成为了群众公认的“优秀调解员”。2014年12月,宋维斌的家庭被河北省评为“学法用法示范家庭”。

    依法维权 矢志不渝

    几年来,宋维斌以扎实过硬的专业素质、孜孜不倦的工作热情和不断创新的开拓精神,将法律工作逐渐融入公司的生产经营环节,坚持由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防范,梳理完善出经营管理工作中易发生法律风险点,为公司对照、查找、发现法律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提供了依据;不断加强合同管理,对各类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过程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将企业实施的主要业务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在新《合同法》颁布之初,他结合自身从事法律工作的实践,对其中有关“不安抗辩权”规定的条款进行了探索。特别是在十几年的前全国经济震荡时期,武安市一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严重恶化,面临着欠费风险。他果断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及时向客户送达《中止履行合同通知书》,告知理由和法律依据。通过多轮磋商,客户终于同意缴纳适当的预付电费,使该客户在关停时电费无一分钱拖欠,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2006年,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他代为原告的身份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应赔偿的数额,经人民法院审判员和陪审员反复为受害人讲解法律,说明利害关系,最终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应的民事调解书,避免了一起巨额赔偿,开创了武安市人民法院建院以来“确认之诉”的先河。

    2000年当地政府为扶持某企业发电项目发展,要求公司为其作银行贷款3000万元的担保。数年后,该企业经营不善濒临破产,金融部门向公司发出了“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宋维斌得知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提出法律意见,提请人民政府对该担保行为作出反担保,经过多次维权,最终促成了政府为公司作出的书面反担保函,成功避免了巨额法律风险。2008年,武安市某乡村不法户窃电、拖欠电费严重,经反复查处与催收未果后,他果断拿出法律武器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了47份支付令,经法院强制执行,将流失的电费如数追回……

    面对社会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和用电客户期望值不断提升的新形势,宋维斌经常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悉心研究依法治企新形势下的法律事务工作,先后规范完善了普法、合同审查、诉讼案件、信访接待等8项法律流程,明确了20余项法务节点,有效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到生产经营服务等整个流程和所有环节之中,为保障企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赢得了省、市领导和上级公司的高度评价。

    “甘于平凡,乐于奉献,让青春无悔”这是宋维斌始终如一人生信条。“一个人不能没有梦想,如果人生能再赐予一次选择,我仍然要选择与法结缘,甘愿倾尽我的全部力量,为呵护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多年来,他从不计较名利和得失,而是以积极的心态和切实的行动,争做电力法治乃至国家法治进步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一名国家电网人应尽的法律及社会责任。(贾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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