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 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

2016-08-08 10:39: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墨
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市电动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近日,张家口市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并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赵墨)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我市电动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应用,近日,张家口市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并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据了解,在张家口市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中,到2020年,我市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电费+充电服务价格(服务费)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充电服务价格(服务费)”构成。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电度收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它用车(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含其它用车,同上)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七座以上乘用车(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小区电动汽车充电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类用电电度电价,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充电服务价格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的60%加燃气(CNG)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40%,加权平均值测算。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以下公式调整或公布:

    百公里电动汽车充电使用成本=(同车型燃油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油耗×燃油平均单价×燃油折扣率+同车型燃气汽车每百公里平均气耗×燃气平均单价×燃气折扣率)/2。其中:燃油折扣率为60%,燃气(CNG)折扣率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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