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用车管理中,南皮县电力局制定了详尽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车辆配置标准、车辆使用范围、车辆动用批准权限、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用车都进行了具体规定。该局用车实行了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公务用车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进行申请,由办公室根据用车实际,进行综合,科学合理安排,填写派车单。用车完毕后,司机向办公室报到。八小时以外或者节假日,司机将钥匙交由办公室,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动用车辆。
对于平时公务用车情况,有纪委牵头,经常性的进行明察暗访,尤其是对娱乐场所和饭店进行重点检查,凡是发现公务车辆违规停放,进行严厉惩罚。(张茂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