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社会责任,以助人为乐为己任
他始终认为只有充满社会道德感、责任感的人,才是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2011年4月2日下午六时许,他从市公司办完公务,返家途中经过石家庄市水上公园附近时,突然听到一连串的呼救声。他循声赶去,发现有个小孩子不慎落入民心河中,正在拼命挣扎,围观的市民都面带焦急,束手无策。眼看着落水的孩子就要沉入水底,他也顾不上脱掉身上厚重的外套,就直接跳入水中,奋力向落水者游去,当拖着孩子游到岸边时候,明显感觉到了体力不支,而且浑身冰凉,仍咬着牙拼尽全身力气把孩子向岸上托举,最终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小孩被齐力拉上了岸。他上岸后见到小孩子平安后,默默地走开了。
社会各界对他见义勇为的事迹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见义勇为好青年、市文明标兵、高邑好人、高邑第三届道德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
任何人都应该义不容辞的担负和履行自己的职责。给人责任,也就给了信任和真诚,履行责任也就成就了尊严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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